【觀影參考:經典重現單元-《逍遙騎士》(Easy Rider)

 

 

在登陸中國市場屆滿週年之際,百年老字號的哈雷(戴維森)機車(Harley-Davidson)終於要進軍台灣了,仔細算算,台灣是全世界摩托車人均密度最高的地區,約每2人一輛的水準使得都市路況擁擠不堪,很難想樣有款有型的哈雷機車在台北市區迂迴穿梭的模樣,它應該馳騁在曠野之中,在星空之下,與溪泉唱和,和雲山輝映。

1969年的小成本公路電影《逍遙騎士》(Easy Rider),早就把哈雷機車結合叛逆與自由的鮮明形象深深烙印在我腦中,它們雖然只是彼得.方達(Peter Fonda)、丹尼斯.霍伯(Dennis Hopper)和傑克.尼克遜(Jack Nicholson)三人騎乘的兩輛摩托車,但卻充滿個性,彷彿隨時都要對銀幕下的你使出睥睨的眼色。

六○年代,當披頭世代(Beat Generation)的年輕人忙著追隨Jack Kerouac (1922-69) 知名小說《在路上(On the Road)》的足跡,走出戶外,投入一場偉大的背囊革命之際,好萊塢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和他們的父母不同,年輕的一代不再走進電影院,電影產量因而逐年銳減,電影公司債臺高築,到了六○年代末期,好萊塢更是裁員聲不斷,只能靠電視台的收入苟延殘喘。

1968年,在經濟停滯與創意枯竭的雙重威脅下,志同道合卻默默無聞的彼得.方達(當時28歲)、丹尼斯.霍伯(32歲),以及《奇愛博士(Dr. Strangelove, 1964)》的知名編劇Terry Southern (1924-95),決定以不到40萬美元的超低預算,合作拍攝一部展現時代精神的公路電影;除了倚重Southern的編劇功力,彼得.方達擔任製片、編劇兼主角,丹尼斯.霍伯擔任導演、編劇兼主角,當時幾乎要放棄演藝事業的傑克.尼克遜(31歲)則飾演貪杯的人權律師,彼得.方達還把年僅四歲的女兒布莉姬.方達(Bridget Fonda)拉來客串一角,每位組員都身兼數職,達到充分減低開銷的目的。

首次執導演筒的丹尼斯.霍伯則大膽啟用路易斯安那州當地居名進行即興演出,賦予該片一種以往電影少見的滄桑韻味。

拍攝期間,原本個性就狂放不羈的丹尼斯.霍伯因耽溺藥物而變得難以共事,逼走了大半組員,人手短缺讓拍攝過程更加艱辛。電影殺青之際卻遭逢民權領袖金恩博士(Martin Luther King, Jr., 1929-1968)與參議員羅伯.甘迺迪(Robert F. Kennedy, 1925-68)先後遇刺身亡,加上在巴黎進行的越戰和談因美國總統大選而陷入停滯,考量國內外局勢的紛亂,上檔日期因而一再順延。

 


直到隔(1969)年7月,在歷經幾番波折之後,《逍遙騎士》才終於在美國戲院首映。出乎意料的是,這部沒有啟用大明星的小成本獨立製片電影,居然一舉衝破2,500萬美元票房,其中半數的觀眾還是16至24歲的年輕影迷。

是什麼原因讓當時的年輕觀眾對《逍遙騎士》如此著迷?

是揉合性、自由和無意識的反文化素材開人眼界?是從銀幕隨時傾注而下的美國風情畫讓人眼睛一亮?是鮮活如小說《在路上》所描寫的流浪情節令人嚮往?是反抗現狀與體制的奔放思想引人追隨?還是率真運鏡結合豐富音樂元素使人血脈賁張?

又或許只是單純厭倦流行多時的軟調海灘電影與浪漫喜劇而想有所改變?


在加拿大搖滾樂團Steppenwolf的"Born to Be Wild"歌聲中,兩個洛杉磯年輕嬉皮背負簡單行囊,騎上改裝的哈雷機車,動身前往紐奧良參加四旬齋前的狂歡節。

彼得.方達飾演的Wyatt和丹尼斯.霍伯飾演的Billy,兩人的名字刻意取自十九世紀末的西部傳奇人物懷特.厄普(Wyatt Earp)和比利小子(Billy the Kid),電影中,Wyatt穿著一件背後縫有星條旗的黑色皮夾克與皮褲,頭戴相同圖案的安全頭盔,彷彿是四○年代崛起之連環漫畫Captain America主角的翻版(Captain America也是Wyatt在片中的自稱),Billy則穿著印地安粗獷風格的鹿皮衣褲,兩人的裝束集愛國、罪犯、孤獨與疏離等矛盾符號於一身;不過,這兩位現代牛仔並非騎馬躍向大西部,而是駕著哈雷機車反向東行,展開他們追逐自由的旅程。

他們奔馳在這片遼闊的美國土地上,體驗了嬉皮公社的性解放、迷幻藥與艱困生活,身上的奇裝異服為他們招徠暴力對待與牢獄之災,他們遭遇形形色色的人們,也見識到美國的同流傾向與理想的崩解,這場追逐自由的旅程,徹底改變了兩人的軀體與心靈。就在結束一場紐奧良公墓上的吸毒狂歡後,他們繼續朝佛羅里達州前進,卻在途中被兩個開著貨車的南方粗人(rednecks)莫名其妙開槍射殺,美國夢的追尋便在摩托車的爆裂聲、在錯愕的哀傷中嘎然而止。

特立獨行的《逍遙騎士》不僅奪下坎城影展「最佳新銳導演影片獎」,榮獲奧斯卡最佳男配角(傑克.尼克遜)與最佳原著劇本兩項提名,也使得膽識、創意及演技兼備的前述三位男星,總算在影劇圈內揚眉吐氣。

《逍遙騎士》重新界定了二次大戰後興起的公路電影,牽引出新的流行文化內涵,並連帶影響好萊塢的創作生態。

好萊塢的幕後投資者在見識了《我倆沒有明天(Bonnie and Clyde, 1967)》和《逍遙騎士》小兵立大功的神奇威力後,為了投年輕影迷所好,幾乎在一夜之間淘汰了舊一代的大批導演、編劇及工作人員,並以年輕團隊取而代之,包括法蘭西斯.柯波拉(Francis Ford Coppola)、彼得.柏格達諾維奇(Peter Bogdanovich)、馬丁.史柯西斯(Martin Scorsese)、史蒂芬.史匹柏(Steven Spielberg)和喬治.盧卡斯(George Lucas)等新銳導演紛紛嶄露頭角,打破傳統的新觀點與新創意爭相湧入,點燃一起「新好萊塢(New Hollywood)」電影革命,也締造了美國影壇從七○年代以來的輝煌成績。

誰想得到,性、迷幻藥和搖滾樂,居然拯救了好萊塢!

還記得年少時看《逍遙騎士》的悸動,當時片中的三位主角都已是年近四十的知名電影人了,看到他們當年叛逆的模樣,還真應了那句玩笑話:「我也不是生來就這麼老啊!」

當然,「恨不得生為男兒身」就是另一個感嘆囉!

作為自由精神的象徵,哈雷機車當然也是《逍遙騎士》的主角之一,從某些層面來看,《逍遙騎士》裡相對溫和的三位騎士主角,最後成為隨機暴力下的犧牲品,多少也平衡了「地獄天使」成員從1946年以來樹立的惡名;但諷刺的是,電影推出後的12月,與哈雷機車形影不離的「地獄天使」成員卻犯下一件嚴重的殺人惡行(註)。


為了拍攝及作為備用,《逍遙騎士》的道具小組一共買來四部二手的哈雷機車,再依照彼得.方達的構想委託專家Cliff Vaughs和Ben Hardy進行改裝,彼得.方達騎的那輛(影迷稱它Captain America)尤其著名,繪有星條旗的水滴形油箱(丹尼斯.霍伯騎的是紅黃火焰圖案)、高高揚起的車把、前伸的超長前叉、順著硬尾車架呈階梯狀的坐墊薄又窄、末端翹起的排氣管刻意不裝消音器……,叛逆的外型與豪邁的引擎低吼聲完全不讓兩位騎士主角專美於前。不過,由於拍片期間大家分身乏術,除了片尾用來爆炸解體的那部Captain America稍後獲得整修復原外,其餘三部哈雷都在殺青前一一失竊,但隨著電影陸續於各地上映,全球開始興起一股Captain America版哈雷機車的複製及收藏熱潮,至今仍久久不退。


因為《逍遙騎士》的推波助瀾,1903年問世的哈雷機車成為嬰兒潮世代追尋自由、表達自我的具體象徵,直到今日,這群年近或年過半百的老男人仍是哈雷機車最死忠的擁護者。

回顧過去,哈雷戴維森公司也並非一路平順,從六○年代開始,由於日本同業的崛起加上價格競爭激烈,哈雷公司曾經數度面臨營運危機,最後是靠雷根總統於1982年實施的關稅保護措施,才讓這家「美國傳奇公司」得以擺脫破產的命運,並且起死回生。1986年,哈雷公司股票上市,從該年起,公司的利潤每年平均成長37%,沒多久便重新奪回了美加機車市場的領先地位。

這幾年,哈雷戴維森公司對追求客層的年輕化不遺餘力,在拓展全球消費群方面也大有斬獲,公司的股價表現亦佳。但對大多數上了年紀的哈雷機車迷而言,哈雷戴維森代表的不只是一家營利機構,它是間名符其實的「夢工廠」;哈雷機車從來就不是普通的交通工具,它們是裝上羽翼的飛行器,只要騎上哈雷機車,狂狷的六○年代便不再遙遠,只要踏上旅程,自由的夢想就近在咫尺。

《逍遙騎士》片段,搭彼得.方達便車的是路上遇到的嬉皮公社成員,還不是傑克.尼克遜飾演的律師,背景歌曲"The Weight"是知名加拿大搖滾樂團The Band (1967-76) 的作品。


註:「地獄天使」源自於飛虎隊(Flying Tigers),飛虎隊的正式名稱是中華民國空軍美籍志願大隊(A.V.G. - American Volunteer Group),是退役的美國空軍上尉陳納德(Claire Chennault, 1893-1958, 過世前官拜中將)受蔣介石所託在中國成立,於1941-42年間支援中國的對日抗戰。中國人為了感念陳納德在戰時的義勇行為,都尊稱他為「飛虎將軍」。

飛虎隊分為三個中隊:第一中隊稱為「亞當與夏娃(Adam & Eve)」;第二中隊稱為「熊貓(Panda Bears)」;第三中隊稱為「地獄天使(Hell's Angels)」,飛虎隊成員以A-2皮質飛行夾克作為戰袍,當時的國民政府航空委員會特別製作辨識敵我之用的血幅(Blood Chit,又稱血票或救助貼布),將其縫在A-2皮夾克襯裡,若被擊落時,可向我方民眾緊急求援。

「地獄天使」中隊的戰績輝煌,戰爭期間一共摧毀或擊中297架日本戰鬥機,其中隊長名為Arvid Olsen,是一位挪威裔美國人。二戰結束後的1948年3月,基於對刺激、冒險生活方式的熱愛以及對軍中同袍情誼的懷念,Olsen與退役同僚在加州的San Bernardino市創設了一個摩托車俱樂部,並以昔日的中隊名稱「地獄天使」為組織命名,「地獄天使摩托車俱樂部(Hells Angels Motorcycle Club, HAMC)」成為全球創立最早的摩托車愛好者團體,也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摩托車黨。

「地獄天使」原本只是一群摩托車的狂熱愛好者,由於在美國要養活一輛哈雷機車可不是件便宜的事,所以早期加入「地獄天使」的成員基本上是一些事業有成的中年人,但是隨著分支機構不斷拓展,成員背景也逐漸複雜,並在一些場合發生失控行為,最後甚至與暴力、罪犯和黑社會等負面新聞糾纏不清。

「地獄天使」成員大都騎著改裝的哈雷機車,他們喜歡蓄長髮、留厚鬚,一身皮夾克、緊身皮褲、皮靴的粗獷打扮,常令市井小民膽顫心驚。《時代(Time)》周刊上「地獄天使」成員喝到爛醉的照片、馬龍.白蘭度(Marlon Brando) 1953年的《飛車黨(The Wild One)》電影,都加深了外界對「地獄天使」成員的刻板印象,成見與過度防衛心理的交互作用下,經常導致衝突的發生。最惡名昭彰的一次是在1969年12月,受雇於滾石合唱團(The Rolling Stones)北加州Altamont演唱會現場擔任保鑣的「地獄天使」成員,居然在灌了太多啤酒後,失手將一位意圖滋事的18歲黑人觀眾活活打死,為搖滾樂史增添一件憾事。


文中使用的《逍遙騎士》哈雷機車圖片,出自 http://digilander.libero.it/gipp1/easy-rider/eas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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